
保险法解释二失效了吗续写弊端分析及未来完善
- 保险
- 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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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探索保险法解释二失效了吗续写弊端分析及未来完善的相关知识,并详细解释与之相关的保险法解释原则。希望这些内容对您有所启发,别忘了关注本站。 文章目录: 1、保险法解...
本文将探索保险法解释二失效了吗续写弊端分析及未来完善的相关知识,并详细解释与之相关的保险法解释原则。希望这些内容对您有所启发,别忘了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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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解释二第十条
第十条保险人将法律、行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生效的,人民不予支持。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保险人将法律、行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生效的,人民不予支持。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保险人将法律、行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生效的,人民不予支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车属法律禁止性行为。《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保险人将法律、行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醉驾身亡保险是否需要进行赔偿酒后驾车,保险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仲裁机构对保险条款的解释属于什么解释
一)仲裁协议的形式仲裁协议的形式在理论上要求采取书面方式,这是因为仲裁协议虽然出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属于合同的范畴,但是,仲裁协议在性质上又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它是当事人选择争议解决途径的契约,是当事人对权的处分。
保险合同解释,是指对保险合同条款及其相关资料所作的分析和说明。一般我们所说的保险合同解释,专指有权解释,即或仲裁根据法定原则和习惯,对有争议的合同条款所作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分析和说明。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文义解释原则:即按照保险合同条款通常的文字含义并结合上下文解释的原则。
当事人如果对保险合同条款有争议时,仲裁机构或者往往会做出对被保险人有益的解释。如果更改了保险合同条款,不管是用什么方式更改的,前后内容存在矛盾的话,后加的批注和条款优先于原本的,加贴批注优先于征文批注,手写的优先于打印。
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适用范围 一是不利解释原则仅适用于保险合同条款所用文字语义不清或有歧义而致使当事人意图不明的情况。当保险合同的语义明晰时,即使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争议,也不得适用不利解释原则而曲解合同内容。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和法律所制定的行法规及规章对保险条款所作的解释属于法定解释。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文义解释原则:即按照保险合同条款通常的文字含义并结合上下文解释的原则。如果同一词语出现在不同地方,前后解释应一致,专门术语应按本行业的通用含义解释。
【答】:C 考点: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 解析:A选项行解释,是由中国保监会作出的;B选项仲裁解释,是由仲裁机构作出的;D选项司法解释,是由最高人民作出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最高立法,因此它作出的解释为立法解释。
论我国保险的改革与完善
论我国论我国论我国论我国分业经营分业法律分业经营分业法律分业经营分业法律分业经营分业法律摘要:改革开放之初,我国曾一度实行金融业混也经营模式,但导致了一严重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中期,改为实行分业经营体制。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负责保险。1998年1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的方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依法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标志着我国保险走向了专业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我国保险体系不断发展完善。(一)法规不断健全。
在我国,保险业被誉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保险市场已初具规模。20,中国保险业在深化保险企业改革,探索保险经营方式上跑步前进。国有保险股份制改革成果得到巩固,国有保险的重组改制全面完成。同时,积极探索保险经营方式改革,着力解决束缚保险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性障碍。全国保费收入4311亿元,同比增长13%。
中国人民保险、中国人寿保险、中国再保险等国有保险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部分股份制保险通过吸收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股权结构得到优化,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
最大诚信原则在我国的立法缺陷与司法困境以及如何完善
1、[摘要]针对最大诚信原则在时存在的缺陷与对保险业发展的影响,论述了保险人承担最大诚信责任的理论与现实依据,并结合我国的保险立法对保险人的约束的不足之处,提出依最大诚信原则加强保险人的约束的见解,以期完善最大诚信原则和我国的保险立法。
2、保险法中的这种最大诚信原则,实际上就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及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必须以最大的诚信全面而完整地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和隐瞒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情况,严格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和承诺。
3、检视现实生活,不诚信的现象在生活各领域的高发与泛化,强烈地预示着我们已濒临诚信严重缺失的信用危机中。
4、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如下:指导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功能,即指导当事人正确进行民事活动,相当于行为规范功能。完善立法机制,承认司法活动能动性,即授予自由裁量权功能,“法官造法的空白委任状”。有助于克服成文法的局限性,即不合目的性、不周延性、模糊性、滞后性。
5、为此,在资本形成中采用了严格的法定资本,确定最低资本额,出资形式和资本变化严格限制。这些的初衷旨在维护交易安全和经济秩序,减轻诚信状况恶化对经济的消极影响,遏止当时皮包的泛滥成风。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由中国保险学会及最高人民兼具保险法理论功底与实务经验的法律专家执笔而著,全书采用“条文主旨”、“条文释义”的体例分项对法条进行逐条解释,并对保险法立法背景、立法争议点进行重点说明。
该法明确了参保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建立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项核心保险,详细规定了保险费的征缴、基金管理和监督等关键环节。自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正式实施。
保险单。保险单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的正式保险合同的书面凭证,它由保险人签发给投保人,是最基本的保险合同形式。保险凭证。保险凭证是保险人签发给投保人以证明保险合同业已生效的文件,它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与保险单具有同样的作用和效力。投保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保险应当加强对保险人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保险人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不得唆使、误导保险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释义] 本条是这次修改保险法新增加的关于保险应当加强对保险人的培训和管理的规定。随着我国保险业的持续发展和逐步对外开放,竞争也随之加剧。
[释义] 本条是对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谁指定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财产或者财产权益,发生保险后,受领保险赔偿金的是被保险人。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或者身体。在亡保险中,保险的发生即为被保险人的亡,而被保险人已经亡,自然无法受领保险金。
[释义] 本条是对保险人先予支付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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