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基金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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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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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金会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个人基金会的设立、运行和管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的一部专门针对个人基...
《个人基金会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个人基金会的设立、运行和管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的一部专门针对个人基金会的法规。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整理的条例概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个人基金会的设立、运行和管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个人基金会,是指由自然人发起,以非营利为目的,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设立的基金会。
第三条 个人基金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
第二章 设立
第四条 设立个人基金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有明确的公益目的和章程;
2. 有3名以上的发起人;
3. 有必要的资金;
4.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5. 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五条 个人基金会的设立,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第三章 运行
第六条 个人基金会应当依照章程规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
第七条 个人基金会应当定期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并接受审计。
第八条 个人基金会应当公开其财务状况、捐赠信息、项目进展等,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 个人基金会应当依法使用其财产,不得侵占、挪用、私分。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条 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个人基金会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个人基金会违反本条例规定,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概要,具体内容请以官方发布的《个人基金会管理条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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