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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首页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录取名单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首页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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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首页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录取名单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有几个校区

两个。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规模是比较大的,学校现发展成了两个校区,为了使学生有一个轻松舒适的校园环境,学校将校园布局规划清晰合理,采用现代的建筑风格为学生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住宿条件好不好?学校招收的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学校为外地的学生准备了良好的住宿条件,学校在宿舍内配备了独立卫生间、空调、4-6人间,而且宿舍的环境干净卫生,还为学生提供24小时热水。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是双上线吗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不是双高计划院校。目前全国双高计划院校共有197所,是国家重点建设的一批比较好的专科院校,目前没有它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有早八吗

有。

四川职业学院里有多个专业,学校会根据专业所需的课程安排上课时间,有的课程上课时间就是早八。该学校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学府北路1号,是公办专科学校。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校规

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学院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来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教务处及时申请延期(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因不可抗拒原因,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对患有疾病的新生,须出具学院指定的二甲及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病情证明。保留入学资格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学院录取的新生应征入伍,须按有关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由入伍新生本人(或家长)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审核同意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四条按教育部要求,所有学生都必须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电子注册后方可能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包括学籍注册、学年注册和学历注册三类。

(一)学籍注册:新生到校报到后,学院为新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学籍注册。只有经过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完成学籍电子注册的学生才能获得学籍,成为我院在籍学生。学生学籍注册后,可凭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学籍状态和核对个人学籍注册信息。

(二)学年注册:在籍学生每学年须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学年注册,同时完成学生的学籍记载。学生正常的学籍状态应为“注册学籍”,因欠费等原因学生暂不予以学年注册,其学籍状态为“暂缓注册”,“暂缓注册”的学生不能进行学历注册,不能颁发学历证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按学院规定办理完相应手续后,到教务处办理学年注册。

(三)学历注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学籍状态为“注册学籍”的学生,在达到学院规定的毕业条件后进行学历注册。学生学历注册后,其获得的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有效。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本人要在规定日期到校并在各系(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报到注册”条件的学生各系(部)不予“报到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

第二节学制、学习形式、课程与学分

第六条学院实行弹性学制(弹性修业年限),全日制高职专业基本学制为三年制。三年制专业的实际学习年限为2-6年,休学时间不计入修业年限。因创业需要,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批同意,实际学习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学生提前或延后毕业,毕业证均按其基本学制填写,毕业时间以获证时间填写。

第七条单独编班、分层教学,采用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

第八条总学时不低于250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低于总学时的40%。

第九条三年制专业的总学分为120-140学分。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性质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必修课是保证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课程。它包含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学生一般应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序列修读。

选修课是指专业提高课或加强基础和拓宽专业领域的课程,它包含限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限定选修课一般为本专业的专业提高课,是为了加强学生某一专业方向而开设的专业群组课程,学生可在规定范围内选择学习。公共选修课程(含网络选修课程)是指用以拓展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而开设的课程(含创新创业课程),学生可以选择性学习,但必须修完一定学分方能毕业的课程。

课程置换:因与合作单位的顶岗实习、订单培养、在合作学校的跨校学习等取得的学习成绩与本专业课程互认。以事前所属系(部)报批审核通过的置换方案为准,成绩需注明“置换”字样。

第十条学生学科考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记载,以学分制平均绩点评价其学业水平。

第十一条学分绩点是学生课程学习质量的重要评定指标,平均学分绩点是学生毕业、选拔优秀、评定奖学金和申请免修、辅修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先将必修课的考试成绩按公式计算课程成绩绩点:

课程成绩绩点=课程考试成绩/10-5(绩点小于1时按0处理)。

再按如下公式计算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注:公共选修课成绩、免修课程成绩和奖励学分不列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但要记入学生修读总分。

第十三条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是学生在学习成绩方面能否取得毕业资格的依据。

第十四条学分的计算以相应课时为依据。理论课程按16-18学时折算为1学分;单列的实践教学专用周按1周折算为1学分;顶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毕业实践教学环节按2-4周折算为1学分。

第十五条学生必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类课程、完成各种教学环节,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学分和其它毕业条件方能毕业。

第三节选课、免听、免修

第十六条学生每学期所修课程的学分一般在24-28分之间,对于平均学分绩点大于3.3的学生,最多可增加到32个学分。其中必修课不能以选修课替代,限定选修课不能以任意选修课替代。

第十七条学生原则上应当依照人才培养方案所定次序修读各课程。凡拟选读的课程有指定先修课程条件的,须先选读先修课程。一门课程分理论与实验两部分上课的,应同时修读。

第十八条学生应当严格按照《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选课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选课,超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选课,须按规定交纳选课学分费。

第十九条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自主学习。平均绩点大于3.3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状况,经自愿申请,学院批准,自主安排学习进程。包括跨学期、跨专业、跨学校等选修课程。

第二十条跨学期选课是指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提前选修本专业下一学期或下一学年的课程;跨专业选课是指学生在确保能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的前提下,在本校选修其他专业的课程;跨学校选课是指学生在与我校有联合办学、互认学分协议的学校选修某些课程。

第二十一条跨学期、跨专业、跨学校选课的条件:前期培养阶段课程的平均成绩在83分及以上,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3及以上。

第二十二条一般情况下,办理选课手续后不准退选,擅自不参加考试,成绩视为无效。未办理选课手续者,不能参加考试,擅自参加考试者,成绩不予承认。

第二十三条为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对于学习成绩较好,连续两学期修读的学分达到了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且其各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或超过3.3的学生,允许免修或免听个别课程。免修或免听课程须按学分交纳学费。

第二十四条申请免听或免修某一课程者,应在上期期末前提出申请,经所在教研室主任同意,教学系(部)主任批准,教务处审定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凡获准免修或免听的课程,学生可以不听该课程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但必须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参加实习、实验、课程设计、平时测验以及学期考核,成绩合格者给予学分。

第二十六条凡获准免修和免试的课程,学生应当提供相应文件依据或成绩依据。教务处按照文件依据或成绩依据记载成绩,并加注“免修”字样。

第二十七条对于专业性课程,凡已有相关工作经历、相关培训经历或已取得相应工种中级及以上的技术等级证书的,经学校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后可以申请免修、免考,并折算成相应学分。

第二十八条学生可以根据我院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协议”学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我院教务处审核后予以确认。

第二十九条学生在取得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技能等级证书基础上,如取得更高一级的相应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教学计划规定外的其他技能等级证书,可折算为公共选修学分1分。

第三十条学生在专业性活动中取得的成果和获得的奖励,按以下标准折算为公共选修学分:(同一成果获多种奖励,则按最高等级折算)

国家级:2分省部级:1.5分地市级:1分

第三十一条学生所获得的奖励学分折算为公共选修学分最多记5学分,其余作为评优的参考。

第四节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三十二条学生应当参加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成绩合格,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成绩不合格,则不能取得学分。

学生因退学等情况中止学业,其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已获得学分,应当予以记录。学生重新参加入学考试、符合录取条件,再次入学的,其已获得学分,经录取学校认定,可以予以承认。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代码是多少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代码:12970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SichuanVocational&TechnicalCollege)位于四川省遂宁市,是一所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创办时间:1917年办学性质:公立大学

学校特色:省属普通高职院校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4年)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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